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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稳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西安市2020年稳投资实施方案》印发 逆势而为 确保今年投资回归合理区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2020年稳投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西安市2020年稳投资实施方案

为积极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全面做好我市2020年稳投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主动靠前,逆势而为,以抓项目建设促投资发展,以稳投资增长强经济根基,确保2020年我市投资回归至合理区间,圆满完成年度增长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二、全力应对疫情影响

(一)强化服务保障力度。依托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快捷服务。落实中央、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全力做好我市“金融十条”政策落地支持工作。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市预算内投资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疫情应急防控项目和需抓紧开复工的重点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进行土地农转用和征收报批,做到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积极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环评咨询采用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进行交流答复,环评受理采用网络受理形式,技术评估采用网络视频评审或者专家函审等形式,环评批复采用网络或邮寄送达。全面启动项目预约开评标工作,有序推进“不见面”招投标活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保障重点项目、应急项目及时组织招投标交易活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着力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疾病防控救治体系,保障民生,防患于未然。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类项目谋划,从市、区县两级谋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和重点项目观摩测评活动,提振信心,营造抓项目、促投资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项目手续办理,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及时召开调度会、稳投资专班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稳投资提供重要支撑。(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物局,西安水务集团、市轨道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重点领域投资

(一)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

1.公路。积极协调省级部门做好京昆高速改扩建项目开工有关工作,督促相关区县做好土地征迁和环境保障工作。协助省交投集团办理鄠邑至周至至眉县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市交通局,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铁路。积极配合西成客专陕西公司、省铁路集团,加快推进西延、西十、西康高铁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配合西成客专陕西公司推进银西高铁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各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民航。积极配合西部机场集团,加快推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域治水。完成皂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皂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渭河西安段滩区治理项目、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河流水系治理项目、涝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环境整治和农村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工作,2020年完成107个治水项目。(市水务局,鄠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能源。一是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十三五”电网规划项目建设,全力攻坚19项省级重点项目,加快推动西安东北部330千伏架空线路迁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是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推动富平热电等6个热电厂释放供热潜能,推广无干扰地热(干热岩)供热、污水源热泵等新能源供热方式,鼓励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三是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今年计划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3900根。四是大力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扎实推进西安市地方政府平均3天储气能力建设,督促城燃企业推进年售气量5%储气能力建设。五是扎实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对我市一年3亿元(三年共9亿元)的中央资金支持,助力推进清洁取暖城市建设。(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西安城投集团、各城市燃气企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地铁项目建设,实现地铁5号线一二期、6号线一期、9号线12月底前通车试运营,1号线三期、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开工建设,计划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全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充分发挥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全市5G网络部署,培育壮大5G产业。制定加快5G系统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2020年底建成9000个5G基站。完善和提升垃圾收处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扩建高陵、蓝田等4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增加1700吨日处理能力;实施日处理3000吨的灞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库容1000万立方米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一期工程,争取全年完成投资8亿元。(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社会民生。加快推进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市红会医院高铁新城院区项目、市中医医院南院区项目等10个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99所中小学厕所改造。支持养老领域类项目建设,2020年计划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96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个,新增养老床位6400张。加快小雁塔世界遗产环境提升、碑林历史文化街区、易俗文化旅游片区、“西安记忆·建党百年献礼馆”、杜陵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促进文化旅游行业复苏。按计划完成奥体中心“一场两馆”、全运村、十四运攀岩轮滑场地建设及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等十四运场馆建设改造任务。弥补我市训练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和西安国际足球中心项目建设,完成80块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工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1.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三星二期、吉利新能源汽车、比亚迪高端智能终端产业园、西安铂力特金属增材制造智能工厂、西安宝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和三一西安产业园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力度,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增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打造产业化集群、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工作。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制定《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申报指南》,加快兑现投资项目支持政策,组织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共同做好政策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升级改造、扩大产业规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增长。(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新技术产业。支持西部创新港、中科院西安科学园、空天动力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推进3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发展进程。重点推进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分子医学转化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增材制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大数据算法与分析、陶瓷基复合材料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千山航空电子、山利科技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扩大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等领域投资,加快三星闪存芯片二期第二阶段、奕斯伟硅材料产业基地、隆基硅生产基地、比亚迪智能终端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新经济投资支持力度

高度重视应急经济发展,加大应急项目投资力度,建设西安市应急物资储备调度中心、国家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装备示范园区、西安市应急体验中心、秦岭森林火灾应急支援保障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设防灾减灾科普馆;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网络消费、数字经济、机器人等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我市新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政策措施,做强做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聚集发展。推进高品质景区创建,鼓励开发“文化+”体验型产品,运用VR/AR、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智能成像、服务机器人等浸入式文旅体验项目,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在我市著名景点开展文化旅游体验,提前策划国庆节期间旅游营销方案,培育疫情后旅游市场。(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步推动住房领域投资

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坚持“房住不炒”,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根据我市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情况,调整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加大外围、热点区域住宅用地供给力度,对住宅用地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通过转竞配公租、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等方式,避免出现区域和历史新高地价。2020年底前计划完成11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改造面积1900.58万平方米。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力争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2万套,其中公租房1万套,共有产权房1万套;新增租金补贴家庭1500户。(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一)用足用活政府专项债券。在省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协调机制下,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专项债券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筛选、申报、推进等工作。做好项目筹划储备,指导项目单位合理编制项目融资规模平衡与收益方案,努力做到“项目等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谋划,有序推动“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积极协调省级部门,用好专项债券的20%可统筹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等政策,重点保障全市十项重点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对专项债券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下达专项债券资金,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加快资金使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中央、省级和我市投资资金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确保支持力度不减、争取资金和项目份额不降。各类用于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市级专项资金,6月底前必须全部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省级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各类投资项目排查工作。加大2020年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力度,争取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市场化融资。一是积极发挥大西安产业基金与合作发展基金等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进一步优化基金政策投向,完善决策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和效率,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全市重点领域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落实“龙门行动”计划,支持我市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香港H股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发展。通过发布“龙门行动”计划征集令,开展“扶持企业上市登门行”,搭建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对接合作平台,举办系列上市宣传培育活动,加大企业上市奖补政策力度等多种方式,激发企业上市热情,推动我市优质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挂牌。

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驻市金融机构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参与企业债券的发行承销和认购,提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和发行成功率。

四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满足全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持续组织、指导区县、开发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实现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的有效对接。(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能力。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债务剥离和资产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优质资产注入力度,推动转型后的融资平台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通过转让国有企业部分股权,以及以资产证券化(ABS)、信托投资基金(REITs)盘活优质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新建项目,重点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重点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规划要求,加快推动各类资本向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新兴技术产业集聚。放宽市场准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更多民间投资进入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民间投资保持适度增长。适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项目资产证券化,回收资金用于新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项目,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以支持引导特色产业为抓手,持续加大产业投资规模力度,优化我市投资结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资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统筹保障

(一)优化土地供给体系。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灵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及使用标准厂房等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满足不同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租赁)起始价,龙头带动性或战略引领性制造业等优势产业,可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与土地取得成本综合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市资源规划局负责)

(二)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明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按照《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环评豁免管理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同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形成长期有效的措施。按照正面清单范围和要求,切实做好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优化能耗指标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完善用能指标管理,强化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增量项目用能水平。(市发改委负责)

六、全面强化工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稳投资工作专班要继续高效运作,不撤退、不松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以省级、市级、区(县、开发区)级重点项目,中央、省级、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停缓建项目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对属地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度,切实破解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级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梳理问题清单,提请上级专班协调解决。(市、区县、开发区稳投资工作专班负责)

(二)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项目谋划专项行动,明确谋划思路,依托四级项目库,统筹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调度,突出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有关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形成重大项目谋划新局面。敏锐把握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国家可能针对社会治理、应急体系、疫情防控、能源供给、交通物流、城市运行等短板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机遇,在做好已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三个经济”、工业振兴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前谋划储备更多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且具备可行性的重大项目,常态化推进该项工作。8月底前,谋划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全市范围内共梳理出30个重大项目。(市发改委负责)

(三)加强考核督导。强化市、区县、开发区稳投资专班工作无缝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对上半年和全年投资增速后三位的区县、开发区进行专项督查。优化西安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指标权重设置,加大对谋划储备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争取、重点项目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等工作的考核评分比重。(市发改委负责)